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制度

为履行平台监管义务,规范商家入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 商家开店标准

1. 商家必须取得当地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授予准许经营的相关证件;

2. 商户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制度。

(注:以上条例缺少一条,餐店都不可在平台开店)

二 、商家店名规范

1. 基本格式:

店名格式一:商家名称 如:虾子羊肉粉店

店名格式二:商家名称(88店) 如:虾子羊肉粉(88店)

三、 开店资料提交标准

1. 资料提交要求

1) 法人身份证 (原件正反复印件,证件文字清晰辨认,在有效期内超过30天)

2) 门店照片 (拍店面招牌图片清晰,真实)

3) 主体资质和行业资质: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需原件证照图片,清晰不涂改,证照文字清晰,拍照正视不得歪斜,,证件有效期超过30天以上)

4) 食品安全监督公示图 (拍照复印与原件一致)

注意事项

(1)商家提交的开店申请资料不可包含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禁止销售的商品信息;

(2)商家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与营业执照地址及许可证地址一致;

(3)商家经营范围必须与许可证内容相同;

(4)商家不得将证照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关店下架处理;

四、 开店申请流程

商家提交开店申请之后,将通过以下流程进行

1 市场部审核将在1-2两天对商家现场回访;

2. 客服会对商家进行电话回访,请保持手机畅通;

3. 通过初审后,商家满足以上条件之后就可以成功在平台开店;

4.并建立商户信息表,保存档案建全。

五 、其他

本制度有平台运营制定,由平台负责对本制度进行相关修订和解释。